「印第安納瓊斯」電影從第一部「法櫃奇兵」(Indiana Jones and the Raiders of the Lost Ark, 1981)到第三部「聖戰奇兵」(Indiana Jones and the Last Crusade,1989),距今分別是27年與19年,對於現今25歲以下的朋友來說,最多是有線電視台重播時可能看到,是不會有當年進電影院觀賞的樂趣,也不會把主角印第安納瓊斯當成一種典範來看待。
因此,2008年這第四部「水晶骷髏王國」(Indiana Jones and the Kingdom of the Crystal Skull)就有了些許意義:趕搭最後一班(其實也很難說)瓊斯列車。
相同的模式
這輛慢了19年的列車,與前三部相比簡直是一個模子出來的作品:男主角以一人之力對抗一個喜好神秘學的邪惡帝國(畢竟二戰結束了,就從納粹換成蘇聯);冒險遊戲式的劇情鋪陳,讓一行人不斷在全球各地旅行兼追趕跑跳碰(連飛機飛地圖都還有);每次都在尋寶,但每次都空手而歸,只有腦袋中帶回了人類的正義;總要有幾段很動作成份的追逐或打鬥,尤其要突顯男主角的英勇;緊張刺激中不忘一些調劑式的幽默對話,尤其是著眼在外表看似正經卻總是包藏色心瓊斯先生。
所以說老人家拿來回味,年輕人搞個復古時尚,這電影是最佳標的。事實上,根據DVD版本所附的電影幕後介紹,劇組在一開始就是這麼打算的。
導演史蒂芬.史匹柏(Steven Spielberg)說,他一開始根本不想拍這電影,那個語氣像是說「不想再走回頭路」,他說況且外星人題材他也拍過兩部了(第三類接觸、外星人),但是喬治.盧卡斯(George Lucas)與哈里遜.福特(Harrison Ford)一直鼓吹,還說是影迷要求,總之,他似乎是很無奈的樣子。
他與其他受訪者都強調傳統,說不會去改變系列電影的一貫精神,因此,當我們看到與前作一模一樣的「水晶骷髏王國」,反而應該說他們精確掌握了系列電影的精髓才是。
新的驚喜
如果不是為了懷舊或復古時尚,這部電影還有沒有價值?還是有的。整部電影的節奏比起前作是快了許多,史匹柏在這方面用的是當今的主流速度在說故事,不像之前那般鬆散(不久前還特別租了三部曲回來看,感受尤其深刻),因此就算不牽扯到那些傳統,也是ok。
凱特布蘭琪(Cate Blanchett)無疑是全劇最亮眼的角色,北國寒冷的語調、殘酷的表情、泛白的皮膚(頭髮再長一些就可以去演阿達一族了),以及參與多場動作演出,簡直是個全能角色,對照垂垂老矣的福伯與西亞李畢福(Shia LaBeouf) 這個不知幹嘛要存在的角色,成為我看這部電影的動力。
另外,那顆水晶骷髏做得很漂亮,讓我在想有沒有小一號的複製品。
令人遺憾之處
福伯真的老了。雖然我並不喜歡看那種美式你一拳我一拳的打鬥,但這次福伯的打鬥鏡頭明顯少了。幕後介紹時他說他在家院子裡練了兩個禮拜鞭子,終於找回了那種感覺,不過,看起來也只是一種感覺而已。
除了當成一些幽默對話的梗,我實在不知道Mutt Williams這個角色是要做啥,好吧,就算是替福伯「擋酒」好了。演這個角色的演員西亞李畢福,從之前聽到是他我就不能接受,因為腦海中始終想著「變形金剛」裡那個臉很白的小孬孬,雖然現在他看起來粗曠了一些,但還是太過瘦小,我寧可希望笨蛋打鬼兩兄弟(「超自然檔案」Supernatural,別誤會,笨蛋是疼惜的意思)的弟弟Jared Padalecki(最近以他為主角的電影「光的畫家─聖誕小屋」Thomas Kinkade's Home for Christmas)來演最適當,因為我覺得動作電影還是需要身形較高大的演員,在肢體動作的表現與銀幕上的呈現會有更多力與美。
而電影的外星人話題,也像是個笑話,他除了試圖把1947年羅斯威爾飛碟墜毀事件扯進來外,就沒什麼特別的內容了,而且在電影中還一直強調「那不是外星人」「是多次元生物」,誰不把他當外星人啊,多次元生物是說給史匹柏聽的吧XDD
電影最後的婚禮,那頂帽子令人暇想,在我看來,要嘛就是還有第五集,福伯一樣當主角,要嘛就是如果福伯老到要退休,接班人也不會是西亞李畢福。不過正如史匹柏所說,「印第安納瓊斯」系列的核心精神是哈里遜.福特所扮演的印第安納瓊斯這個角色。也就是說,如果福伯不演了,接下來的電影就算用同樣的名字,也不再是「原來」的「印第安納瓊斯」系列了,所以,我想就到此為止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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